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宣布针对疑似通过转移到柬埔寨、泰国和越南以规避反倾销税的中国出口新型充气橡胶轮胎(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启动反规避调查程序。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对此发出提醒,要求在上述三国建厂的中国企业密切关注此案动态。对于在泰国、越南、柬埔寨设有关联公司并出口涉案产品至南非的企业,建议积极参与本次反规避调查的应诉。若不参与应诉,调查机关可能会基于现有事实信息,对相关关联公司施加高额惩罚性税率,从而影响其产品对南非的出口。
对于尚未在上述三国生产或向南非出口产品的关联公司,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与南非调查机关进行沟通,明确参与本案的具体方式。
由于应诉工作复杂,相当于一次完整的南非反倾销应诉,企业需尽早启动答卷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据悉,本案的申请方为南非轮胎制造商协会(satmc),该协会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的行业协会,其成员包括普利司通南非有限公司、大陆轮胎南非有限公司、固特异南非有限公司和住友橡胶南非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占据了sacu涉案产品产量的全部。
被调查产品涉及从柬埔寨、泰国和越南出口的乘用车轮胎(海关税则hs 4011.10.01、hs 4011.10.03、hs 4011.10.05、hs 4011.10.07、hs 4011.10.09)和卡客车轮胎(海关税则hs 4011.20.16、hs 4011.20.18、hs 4011.20.26)。指控的规避行为为“国家跳转”,即被指控的规避国生产商和出口商与原税令适用国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存在关联,并在税令实施后改变了贸易模式。
申请人指出,在中国涉案轮胎被征收临时措施和肯定性反倾销税后,相关出口商将出口业务转移至其在柬埔寨、泰国和越南的关联公司。他们提供了一份在原调查中被确认的中国出口商的关联公司名单,并声称这些公司通过业务或所有权关系,在上述三国开展了相关业务。
申请人认为,这种关联性加上反倾销税的征收,直接导致了贸易模式的改变,从而削弱了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效果。
本案的倾销调查期定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规避调查期分为两个阶段,以判断是否存在销售转换情况:第一阶段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比;第二阶段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比。
根据调查程序,所有答卷须在立案公告发布后30天内提交(延期申请不得超过14天)。立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天后视为已送达。相关方需确保提交的信息可供核查。调查机关计划在信息提交后的3至5周内对出口商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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